工作动态

关于武汉传媒学院科级干部选聘方案的通知

2018-11-13

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武汉传媒学院机构设置方案》(校行字[2018]14)的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对部分科级岗位干部进行选聘,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科级干部的选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立足于校内各单位的实际需要,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二)科级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依据《武汉传媒学院机构设置方案》,一个科室设一个科级岗位,根据候选人的资历确定正科级或副科级。

二、选聘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民主集中的原则;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为学生、教师服务的精神。

2.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胜任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工作制度和岗位工作流程,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3.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有较强的执行力,好学上进,乐于奉献,善于团结合作。

(二)任职资格

1.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后勤处可放宽至专科文化程度。

2.工作经历。本科学历人员,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来校工作满两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来校工作满一年。来校前在其他单位有科级干部任职经历者,来校时间可不受限制。

3.其它有关要求。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学工处、教学单位学生科长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且党龄三年以上。教学单位学生科长岗位要求有辅导员工作经历。全部岗位的选聘候选人年龄原则上应不满45周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四、选聘程序

(一)科级人员选聘须在学校核定的科级岗位职数内进行。

(二)选聘单位成立科级干部选聘小组(以下简称“选聘小组”),报人事处备案。

二级学院:由学院党政负责人(3人以上)组成。

职能部门:教务处、学工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后勤处由部门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3人以上)组成。

其他部门由校办公室牵头,联合组成选聘小组。

(三)选聘科级人员的程序如下:

1.制定方案:各单位选聘小组负责确定拟选聘岗位的岗位职责、考核遴选的程序和方式等,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2.公布岗位:人事处面向校内公开发布选聘岗位信息;

3.个人报名:应聘者向选聘单位提交报名申请表;

4.资格审查:各单位选聘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5.考核遴选:各单位选聘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考核遴选,提出建议人选报人事处;

6.考察讨论:人事处对建议人选进行民主测评,确定建议人选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7.公示: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8.发文聘任: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发聘任文件;

9.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五、纪律和监督

(一)科级人员选聘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聘科级岗位干部,须严格执行本方案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1.按照规定职数配备科级岗位干部,不得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2.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

3.不得私自泄露选聘工作信息内容;

4.不得在选聘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三)纪检部门监督。应聘人员对选聘工作有异议者,可按规定向人事处与纪检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四)涉及与科级岗位拟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聘任公正、公平的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聘任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武汉传媒学院科级干部选聘岗位一览表

武汉传媒学院人事处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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