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8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和《关于2018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华师培训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度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新进专任教师、辅导员,及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教师和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方式
从新入职人员的组织发展、专业发展和个人发展三大维度出发,紧扣高教视野、技能研训、职业素养三大内容,采取个人自学、校本研修、集中培训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并举的混合培训模式。
(一)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录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在线学习平台,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英文字母须大写),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在线学习平台开放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8年10月31日,参训人员须在此期间完成线上学习;课程自修要求参训人员结合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课程大纲,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二)校本研修即我校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9月6日-9月8日,主要采取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培训内容主要包含校情校史、学校规章制度、师德师风、教学观摩(听课)、教学实践、科研导引等内容。校本研修的在岗实践培训环节由各学院自主组织并要求在12月30日前完成。
(三)集中培训我校指定培训点为华中师范大学。
1.集中培训具体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8月17日
请参训人员于8月13日上午9:00以前在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大厅按单位报到。上午9:30在科学会堂报告厅参加开班典礼。开班典礼结束后领取培训手册、课表等资料。具体分班情况及课程安排届时公布。
2.培训费用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核定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考试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440元/人、考试及论文评审费120元/人、教材费120元/套(自愿购买)。以上费用由人事处统一代收后交华师培训点。
3.报名要求
(1)本次培训和考试采用个人网上报名、人事处确认方式进行。
(2)网报时间:7月2日—7月10日;确认时间:7月7日—7月10日。
(3)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照片提交必须符合系统要求,并记住好用户名和密码。
4.考勤要求
在集中授课的过程中,参训教师要遵守纪律、严格考勤,华中师范大学培训点对缺课达到1/3的学员取消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四、培训考核
(一)考核。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组成,单门成绩有效期两年。
《教育知识与能力》采取闭卷考试,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及《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60%+集中培训评分×15%+校本评分×15%+线上学习评分×10% 。
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师中心组织专家对学员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提交,论文提交后学校将对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提交论文。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
集中培训评分由承训点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
校本评分由我校根据学员入职培训期间,各项主题课程学习、考核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情况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总分100分。我校将于2018年11月1-5日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则为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二)结业与发证。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教师上岗的依据和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重要凭证。考核的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按照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冯伶丽,15527730024。
武汉传媒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